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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的收藏与鉴定 呼唤良知与法治(一个文博专家眼中的古陶瓷收藏市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28

没有人说得清楚,中国目前到底有多少人在从事古陶瓷收藏与投资,但为数众多、热潮涌动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人把这个数目庞大的人群称为“揽瓷大军”,《北京日报》的数字是,“2005年全国从事陶瓷收藏与投资的人数约为3300余万人,在北京,经常光顾这些古玩市场的人约在四五十万人以上”。中央电视台“鉴宝”节目的高收视率,正是展现这股热潮的一个角度。不过,一位在文博部门专事古陶瓷研究,有着数十年亲手接触大量文物的实践的专家却告诉记者,这是一种病态收藏,其中许多人已经走入误区,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他举了一个极端的例子,一位投资者将自己做生意赚来的2000多万元悉数购买了古陶瓷,他将其中的一部分拿给这位专家鉴定,竟全部是赝品,这意味着,成千上万的投入血本无归。专家认为,巨大的收藏热情,来源于一个错误的认识,即:民间到处藏着文物,鉴定的混乱与受利益驱动的流通市场又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位不愿意透露自己身份的业内人士忧心忡忡地分析了其中的问题。

鉴定,专家首先要讲良知:本报2004年9月24日曾经报道过一个有意思的案例:2001年5月2日,卖家李世元化名林东河,找到了有收藏爱好的刘书勤,自称手中有一件汝窑笔洗出售,并承诺可以找专家鉴定真伪。5月16日,刘书勤和林东河一起来到中国书画收藏家协会,专家李某当场就给他们作了鉴定,并出具了该汝窑笔洗为真品的鉴定书。6月14日,林东河又拿出了一份中国历史博物馆的鉴定书复印件,该复印件显示的鉴定结论是“样品成分中钾、钙比与宋汝窑成分相符”。两份权威鉴定,打消了刘书勤的顾虑,双方最后商定以120万元成交。刘书勤买下笔洗后,曾出具过鉴定书的中国书画收藏家协会那位专家李某多次打来电话,反复叮嘱她要慎重。这让刘书勤对笔洗的真伪产生了怀疑。她于是来到中国历史博物馆重新鉴定。中国历史博物馆科技保护部的结论竟是“样品成分中钾、钙比与宋汝窑成分不相符”。感觉受骗的刘书勤向警方报案,后该案进入司法程序。2004年3月29日,延庆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出售经专家鉴定为真品的假文物是否属诈骗”成为大家的关注点。在法庭上,检察官提交了一份由警方提供的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报告。该报告认定刘书勤买下的汝窑笔洗为新仿制赝品。面对检察官的指控,李世元辩称,既然专家都已证明该笔洗为真品,他也一直认为是真品,自己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诈骗的行为。后法院判决李世元无罪。此案在司法理论上的激烈争议,非本文探讨之重点。耐人寻味的是,相同的文物,出现了两个相反的结论。

根据我国目前的文物鉴定制度,国家文物局下属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和各省文物局下属的文物鉴定委员会有权对文物的定级进行鉴定,而发生文物犯罪后,文物或司法部门往往委托文物鉴定委员会对文物进行真伪和级别鉴定,并作为定案的关键证据。但是,此类机构并不承担为民间收藏进行鉴定的责任。那么,谁在对民间古陶瓷进行鉴定呢?这种鉴定的权威性从何而来?谁有资格进行鉴定并对鉴定结果负责呢?从事古陶瓷鉴定的人员和机构有没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呢?遗憾的是,没有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规范。往好了说,从事民间古陶瓷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完全是靠着自身所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名声,来取得自己在鉴定结果上的权威,声望越高,其可信度越大。比如中国文物学会的鉴定结果,就是圈子里公认的权威结论。对一件古陶瓷出具鉴定书,通常需要经过三名专家共同认可。由于门槛低,在鉴定水平上,各色人员、机构可以说是鱼龙混杂,但是,仅仅解决鉴定的能力问题是不够的,即使个个都是专家,如果鉴定结果变成为利益服务的工具,就会使原本应该客观公正的鉴定过程陷入混乱甚至黑暗,就会出现“定假为真”和“说真为假”的情况——前者是为了使赝品顺利出手,后者是为了低价收购他人手中真正的文物。而“定假为真”和“说真为假”的鉴定方,是很难被追究责任的,谁没有“打眼”的情况呢?再说,文物的历史与文化价值本来就不便于量化,属于见仁见智。在这种情况下,良心几乎成了最后的也是唯一的防线。鉴于此,专家呼吁,除了专业技能之外,一名真正的鉴定专家首先应该诚实做人,要讲良心。其次,要坐得住冷板凳,如果为利益所驱使,热衷公开“走穴”,哪里还有时间潜心进行研究?记者还了解到,国家文化经济职业资格认证培训项目于近日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持启动。该项目包括职业艺术品评估师、职业艺术品鉴定师、职业艺术品包装师、职业艺术品拍卖师、职业艺术品经纪人等人才培训计划。不过,此消息一出,就受到了一些人的质疑:识字可以速成,但文物的鉴定和评估却不可以。文物的鉴定经验是从实践中磨炼出来的,绝不是能从培训速成的理论上学出来的,真正有道德负责任、有理论而又有实践经验的鉴定家不多,但沽名钓誉者在社会上却为数不少。

拍卖,不能光靠自律:对古陶瓷进行仿制,通常分为仿古与作伪两类。仿古是对前朝事物进行复制,出于艺术的模仿。仿古最早出现在元末,孔齐在《至正直记》中有记载:“乙未冬在杭州时市哥哥洞窑得一香鼎,质细虽新,其色莹润如旧造,识者犹疑之。会荆溪王德翁亦云:近日哥哥窑绝类古官器,不可不细辨也。”这是关于仿古最早的文字记载。后朝仿前朝,是一种传统。比如,元仿宋,清仿明。中国的陶瓷制作艺术也是在这种仿制中得以提高,在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的。这样的仿制品,通常会在底足上加上“仿某某”或者“新制某某”等字样。乾隆年间仿制前朝瓷器,往往标有本朝代的年号。当前,仿古瓷生产仍然是瓷业生产中的一部分。明朝中后期始,收藏古董的人多起来,伴着大量的仿古,作伪现象也产生了。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三个作伪的高潮,即明晚期、清康雍乾时期、清末民国时期。改革开放后,随着收藏热的升温,作伪也日渐兴盛。陶瓷制造业的兴旺发达给作伪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从事作伪行当的人很容易组织实施专门的分工十分细致的生产,为自己提供大量的赝品。这其中有专门仿元青花的、专门仿粉彩的,等等,他们的销售渠道也是固定的。可以说,技术手段是无所不用其极。问题是,这些仿制品在它被作为真品出手之前,其生产和销售很难受到相关部门的管理,因为对于仿古作品而言,不存在著作权保护问题,文物部门也无从管理,而工商部门仅仅是从其一般商品意义上进行管理的。关于仿制品,法律法规并无特殊规定。

仿制品进入市场,有多种渠道,拍卖机构是其中主要的一个。随着收藏热的高涨,大大小小的艺术品拍卖行也越来越多。作为中介机构,拍卖公司对拍品真实性的承诺程度直接影响着文物市场的发展。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涉及拍品质量及真伪鉴定的,主要是建立在拍卖机构自律基础之上的,并没有法律约束,因而有的赝品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艺术品拍卖会上,其身价也就成倍往上翻了。近日,画家史国良打假行动就将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拍卖机构的诚信度上。今年7月27日前后,史国良在雅昌艺术网上了解到,北京传是公司举行的拍卖会中,有三幅署名史国良的作品,他认为其中两幅是假画,分别命名为《搓线图》和《傣家三月》。随后,他致电该公司,要求撤拍这两幅假画。并三次传真了自己的书面声明。8月20日晚上,史国良得知,传是公司依然拍卖了两幅被其指认为是假画的作品。随后,史国良将传是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元,并要求道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不日开庭。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11月12日,被告在接受北京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坚持认为,被拍卖的两幅画作经专家鉴定,确系真迹,他们有专家鉴定书。有趣的是,北京轲尔多拍卖公司紧接着于近日向社会各界发布声明,表示本公司今后将不再拍卖一切署名史国良的画作,理由是其画作真伪难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就意味着,拍卖公司没有义务保证所有拍品为真品。对于普通的陶瓷收藏爱好者和投资者而言,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专家在采访最后告诉记者,首先应该保持头脑冷静,面对喜欢的作品保持心平气和,避免感情冲动。普通的爱好者通过学习初步掌握一些鉴别陶瓷的基本知识当然是有用的,但也应该知道,文物鉴定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问,绝不是简单地看看书看看电视就能获得的技能。如果想进行收藏或投资,最好选择那些大的正规的拍卖公司的拍品,或者请权威的可靠的专家把把关,不要盲目购置。专家还建议,不要过于追求旧物,在对鉴定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不妨把目光转向现代作品,一些工艺水平、艺术价值均较高的现代作品也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2005年7月12日,伦敦佳士得拍卖会上的一件元青花鬼谷下山图罐,以1568.8万英镑(约合2.3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拍出,这是一件制作于14世纪早期的元代青花故事纹瓷罐,创造了中国艺术品在世界上的最高价格。“元青花鬼谷下山图罐”为何在市场上有如此一鸣惊人的表现?首先,它是一件元代青花瓷器,元代青花瓷器尤其是用进口料烧制的器物,在元代是作为外销瓷的,到明清时元代青花在市场就很少流通了。元代距今已700多年,而该青花罐品相完好如新,实属难得。该青花罐的珍贵还由于所绘的图像“鬼谷子下山”,表现的是春秋战国时期鬼谷子下山为其弟子孙膑助阵,帮助齐国解除燕国之围的故事。

目前绘有人物图像的元青花罐,全球存世数量不足10件。这只青花罐画工精美,制作精良,尤其是对人物的刻画,细腻传神。专家们甚至推定其创作者绝非普通的工匠,应出自名画家之手。虽然该件元青花最终还是被英国古董商艾斯肯纳兹所得,并没有回归东方,但其天价成交无疑已经成为了里程碑式的事件。

(来源:中国检察日报)